題:
解釋效果大小
Amarald
2012-02-28 08:36:26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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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效果大小最廣泛使用的解釋之一是科恩的$ d $,如下所示:

  • $ <.10 $:平凡
  • $ [。10,.30] $:小到中
  • $ [。30,.50] $:中到大
  • $ >.50 $:大到非常大

這似乎是心理學的標準。

我想知道總體上社會學或社會科學中是否有這樣的標準?

我知道效果的大小最好在上下文中解釋的研究!

如果您已經知道這些“標準”效應的大小是一個糟糕的主意,並且可以在特定研究的背景下得到最好的解釋,那麼您為什麼要提出這個問題?
我從來沒有說過這是“可憐”的標準!統計分析與解釋(和常識)一樣,與計算同樣重要。
IMO的這種解釋是基於這樣一個事實,即在社會科學中很難找到任何大的影響量,而在其他學科中,可能會運行一個規則,即大的閾值為0.9。
但是即使在一個領域內,擁有這樣的標準也是危險的。您只能在特定的研究領域內進行。在心理學本身內,fMRI結果,Stroop效應,動眼捕捉和對目擊者證詞的武器關注標準應該有很大差異。此外,無論是在現場還是實驗室,都應影響標準。
二 答案:
John
2012-02-28 09:09:19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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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心理學上的“標準”是不良的統計培訓的不幸結果。不要在整個領域中尋找這樣的標準。充其量只能在特定主題內找到。科恩從不打算將它們作為標準,而只是根據對社會科學影響力大小和直覺的先前分析,將它們作為解釋的起點。我們應該超越這個建議,而不是將其變成學說。

Wolfgang
2014-02-26 20:17:28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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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已經給出了答案。就像附錄(只是一段評論太長了)一樣,讓我添加科恩本人的話(摘自《行為科學的統計力量分析》,1988年):

術語“小”,“中”和“大”不僅彼此相關,而且與行為科學領域有關,甚至更具體地與特定的內容和研究方法有關。在任何給定的調查中受僱[...]面對這種相對性,為這些術語提供常規操作定義存在固有的風險。但是,通過提供通用的常規參考系會獲得比損失更多的風險,相信這種風險會得到更大的回報,建議僅在沒有更好的估計ES指數的依據時使用。 (第25頁)。

重點是我的。在許多情況下,有一個更好的基礎,因為效果通常是用量表衡量的,對於這些量表,我們對原始單位的含義和結果的可變性有一定的了解/直覺。

在他在1994年發表了著名的論文(“地球是圓形的(p < .05)”),科恩本人也建議遠離“標準化”的效果量度,而主張採用原始的效果量度。另一句話:

要使用“原始”回歸係數和置信區間進行建設性的工作,心理學家必須開始尊重他們所使用的單位,或者開發他們可以使用的度量單位足夠尊重,以便特定領域或子領域的研究人員可以同意使用它們。這樣,可以希望研究人員的知識可以累積。 (第1001頁)。

再次,重點是我的。不幸的是,科恩的名字與這些“罐頭”價值聯繫在一起,而實際上,他非常謹慎,不要過分強調其含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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